計畫起緣 子計畫簡述 論壇研討會 研究成果

 

文章內容摘自 文建會
 

一、人才培育

       
依據政府各部會之資源專業與執掌分工,本會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計畫的方向,將著重於表演藝術、視覺藝術、
統工藝藝術、數位藝術創作、以及生活藝術的輔導營造。此外,同時透過「延攬國際專業人才來台培訓指導」、「藝術與設計人才國際進修」、及「藝術與設計人才國際交流」三管齊下,以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的全球競爭力。
二十一世紀是全球市場邁入新經濟的時代,有關文化創意的活動,包括表演藝術、視覺藝術與手工藝術等,其經濟產值不但為各先進國家愈加重視;而其應用文化藝術內涵所衍生出來的設計元素,也被廣泛運用在各項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流行時尚設計、與建築空間設計等領域,提高產品與服務的附加價值,擴展企業競爭力,也讓社會大眾可浸淫於生活美學的氛圍中,享受優質的文化環境。

面對國際上,尤其各先進國家的積極作為,台灣欲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在短時間內急起直追,必須充分朝資源整合與知識創新的目標邁進,建立一套完整且有效關於國際專業人才的延攬機制,邀請國外的藝術創作者、設計師、經營決策者、行銷專家、研究學者、或政策規劃者,前來擔任培訓與指導工作,借重國外成熟的經驗與技術,引進最新觀念與關鍵知識,大量而快速的培育本國相關文化創意人才,進而推動跨界域的伙伴關係,建構策略聯盟的平台,鼓勵跨界域人才交流,激發不同產業領域人才的工作創意,推動產業界創意的全面提升,創造台灣的競爭優勢。而欲達成上述理想,人才延攬、知識引進與學習成效必須能夠緊密結合,形成學習合作體系。

此外,推動藝術設計人才的國際進修,學習國際社會多年在相關產業累積的經驗與技術,並藉由知識擴散機制,將關鍵技術與知識快速引進國內,也是縮短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學習曲線立即而有效的方法。經過國際進修的人才,除了可增益其本業相關領域的創意生發能力,並可建構對全球創意產業運作模式、規劃經營、發展行銷的瞭解,更有甚者,還可對台灣創意文化產業的研發、創作、製作、技術等,帶來新創的動力與資源,成為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重要的人力資產。

另一個能讓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在短期之內與國際人才的觀念、技術、與知識接軌的方式是透過國際交流,例如:參加國際性比賽、吸引跨國文化創意產業在台灣設立辦事處或區域總部等等,因為全面的交流計畫不但可以提升台灣藝術創作與產業設計者之國際視野,更可以鼓勵跨界域人才交流,以激發台灣文化藝術創作人才之創意動能。 HAUT

二、文化創意產業環境整備

文化創意產業環境整備的目的在於健全一個有利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環境,本會目前擬從兩方面出發著手進行:軟體方面是協助創意文化工作者創業;硬體方面則是創意文化園區的設置規劃。

欲協助創意文化工作者創業,首先必須協助藝文工作者投入文化創意產業,開拓創意產業規模,建構產業練;在現有創業輔導架構下增列文化創意產業類項,輔導文化藝術工作者邁向全新的領域,析明市場動向與產業發展趨勢,開拓創業利基;最後,進而引進企業及民間資金,擴大產業基礎,甚至進軍海外市場。

硬體環境方面,以台灣省菸酒公賣局閒置已久的生產基地,做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之操作基地,包括:台北舊酒廠、台中舊酒廠、嘉義舊酒廠、花蓮舊酒廠及台南北門倉庫群。

(一)台北酒廠舊址
台北舊酒廠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金山北路、杭州北路、市民大道所圍街廓,為台北市市民大道沿線重要工業遺址之一(其餘尚有建國啤酒廠、松山菸廠、台北機廠)。本預定地面積共計七.三六公頃。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業指定作業,烏梅酒廠、三樓試驗室與煙囪為市定古蹟,並登錄米酒作業廠與四連棟登錄為歷史建築。廠區內現部分區域委託中華民國藝術文化環境改造協會經營管理。

(二)台中酒廠舊址
台中酒廠位於台中市南區與台中後火車站西側相鄰,北側面臨二十五米之復興路、東側面臨十米之民意街、南側十米之信義路及西側十米之合作街。由於鄰近台中火車站,屬於台中市商業活動繁盛地區。本區業登錄為歷史建築,屬於園區之台中分局辦公廳房地,因菸酒公司目前尚在使用,依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原則,該公司可租用之。惟俟都市計劃變更定案,即需依目的事業用途使用,由本會撥用作為創意文化園區,本區面積6.19公頃。

(三)嘉義酒廠舊址
嘉義酒廠位於嘉義市中山路、民族路與新民路交界路口,酒廠後方即為縱貫鐵路經過,並鄰近嘉雄陸橋。基地東北側與嘉義火車站相鄰,與嘉義市區遠百商圈、金財神百貨商圈相近,整體而言,其位在嘉義市西區商業活動頻繁之地區。廠區面積3.99公頃。廠區現況,廠區自嘉義酒廠遷廠後,即閒置至今,廠房內仍留有部分生產、包裝機具。廠區內7棟建築登錄為歷史建築,分別為鍋爐室、再製酒及包裝工場、材料五金倉庫、儲酒室、再製酒及製麴工場、機器修理及木工場、中間事業工場(原料倉庫)。

(四)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台南分局北門倉庫群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台南分局北門倉庫群位於台南市北門路及公園南路交界路口,東側鄰接縱貫鐵路,南鄰台南火車站,前方面向台南市區規模較大之綠地空間-中山公園。台南倉庫與國立成功大學校區僅以鐵道相隔,因此一方面位居台南舊市區,另一方面也接近教育資源,對於酒廠未來之發展有多面向之選擇。本區因菸酒公司目前尚在使用,依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原則,菸酒公司可租用或委託經營方式繼續使用。惟都市計劃變更定案,即需依目的事業用途使用,由本會撥用作為創意文化園區,面積0.97公頃。

(五)花蓮酒廠舊址
花蓮酒廠位於花蓮市中華路與中正路交界路口,為中華路、仁愛路、民國路與明義街所圍繞之完整街廓,北側鄰近明義國小及部分住宅區、西側慈善寺及東南側之遠東百貨商圈。整體而言屬於花蓮縣舊市區中心,為商業密集區域。該區自民國77年遷廠後業閒置十餘年,民國919月典交國有財產局管理。花蓮縣政府工商旅遊局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完成「花蓮舊酒廠歷史風貌公園規劃案」,以地方產業振興與在地居民生活需求之角度,提出酒廠再利用提出之構想。同年10月,花蓮縣政府將全區登錄為歷史建築。本會目前正辦理移撥中,面積約3.38公頃。 HAUT

三、文化創意藝術產業計畫
目前,本會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方向著重於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傳統工藝藝術及數位藝術創作的產業化,將來則可擴及生活藝術的輔導營造。

表演藝術產業化方面

傳統上屬於菁英小眾的藝術工作者觀念裡潛藏著和庸俗商業壁壘分明的意識型態,而商業產業界人士亦認為文化是沒有商機無法產生利潤無用的領域。實質上,藝術產業化將有助於解構傳統藝術菁英迷思,讓文化更親近普羅大眾之「美學意涵」;另一方面,藝術產業並非只會消耗資源,而是具備有實質上「經濟意涵」;藝術產業販賣生活想像力、創意、教養還有品味,具有開發生活美感,並讓文化與生活產生對話之「生活意涵」;且藝術產業是一非制式教育環境,是提供藝術終身學習之良好環境,具有讓民眾親近藝術,進行無聲的藝術教育之「教育意涵」,如九年代文化思潮的多元面相「全球化/地球村」、「地方化/社區風潮」、「族群融合」、「休閒主義」以及「網路世界」不但成就九年代文化產業生態背景,亦是新世紀文化產業勢必因應之潮流。

近十年台灣表演藝術產業面臨票房市場之衰退,相對於新興媒體的強勢,表演藝術漸形成弱勢,長期以來仰賴政府的扶助更無法因應社會的競爭,實有其轉型及升級的必要,目前產業化已成為未來最重要的挑戰,本會希望透過「行政執行」、「輔導協力」與「生活美學面」三方面探討表演藝術產業實踐所面臨之問題並提出規劃。目前的輔助機制,多半針對「非營利」性質之藝術相關活動,而形塑藝術產業因其為「營利」性質,所以政府必需重新以產業角度思考,建構產業輔導的機制。所以,針對未來產業的發展規劃有以下遠景:

1、表演藝術產業化
傳統的藝術概念及定義較偏向社會上層的社交或娛樂活動,基本上脫離於社會的經濟體制,大部份仍停留在以國家資源供養其藝術創作,因此長期以來無法建立完整的市場消費機制,藝術欣賞及參與的人口更無法因此擴充,所以,架構表演藝術形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透過表演藝術不同的藝術類型,依據其不同的市場消費型態,形成一個完整的創意型、知識型的產業化結構。

2、多元創意的開發
表演藝術長期以來被視為"創意手工業"Live Art就是多種不同創意開發的匯集,透過表演藝術的多元創意開發,提供其它不同產業經濟創意元素及概念,提高產品的加值性,創造最大的經濟值。

3、經濟利益的形成
在現今藝術環境蓬勃發展的背後,卻也形塑藝文組織、市場消費性及公資源分配相互之間的問題。應將藝文組織逐步朝向非營利組織及產業型經濟組織分流的管理方向調整,除了持續培育藝術創作及不斷的突破創新,另一方面致力藝術與商業經濟的結合,建立藝術品牌的認同與新的社會價值觀,在這樣的品牌形成之下,創造藝文活動的市場經濟,直接由市場經濟創造藝文活動的需求量及公資源分配的關鍵依據。

4、華語生活圈的藝術生產基地
在二岸同時加入WTO之後,相關的藝術產業也面臨城市之間的競爭,尤其在華人生活圈的城市,如新加坡、香港、上海都在經濟活動之外,致力於成為亞太地區文化藝術的領導品牌、文化生產基地。台灣近十年來,除了外來、西方藝術的移入,本土化的過程也引導了不同特色、在地化、多元化的藝術創意的優勢,引領台灣藝術發展的充沛活力成為華語生活圈的藝術生產基地。

5、國際藝術市場與人才的接軌
引導鼓勵蓬勃的民間力量,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建立跨領域的創意合作模式,透過跨國、跨領域合作模式的建立,吸收跨國優秀創意人才,豐富台灣的藝術產品進入國際藝術市場,並間接將台灣的文化價值帶入全球化的體系。

視覺藝術的產業化與表演藝術產業化有相類似的問題:傳統上文化藝術與商業行為的壁壘分明。然而,近年來隨著時代的演變,文化藝術產業的迅速發展已逐漸成為世界潮流。當然,在藝術行業中有一部份是屬於「公益性」或「準公益性」的文化,這部分需要國家的支持和投入;但是,在藝術行業中還有很大一部份是屬於「服務」與「經營」的文化,則應該積極導入實行「產業化」。換言之,我們在繼續關注公益性、準公益性文化發展的同時,也要關注文化藝術產業的發展。當代的視覺藝術產業是一個多元化,豐富面相的有機體,不但藝術作品的流派與風格發展日新月異,與藝術相連結的周邊產業也因為社會發展與藝術文化的演變而走向分工精細的專業道路。精密的分工業務與互動關係最後也衍生出與產業內部的自我規範;而廿世紀後期的資訊革命將地球村的夢想實現,國際間的藝文活動以及藝術市場也因之有了更為密切的連結與互動;換言之,藝術不再只是藝術家抒發自我的手段,藝術成為另一種無形的文化資產,成為一個不同文化社會的優勢表態。廿世紀九十年代初期的印象派畫作屢屢在拍賣市場上創造紀錄,讓社會大眾初次了解到無價之寶的藝術品原來也是一種資本市場上的有形資產,龐大的市場活動讓法令規範的制定與執行也因而變得重要。將藝術品的有價資產價值與當代社會活動相互結合成為廿世紀末期視覺藝術產業重要的發展之一。

在工藝技術的產業化方面
本會將致力營造具台灣特色之創意與品味兼具的工藝文化產業,運用台灣地方特色的優勢,協助工藝及觀光產業提升附加價值,創造高附加價值的產品;並營造工藝發展優良環境,帶動國內工藝事業的良性發展,以保護及傳承優良傳統工藝與現代工藝並續發展,進而實現國民豐裕生活品味及促進國際工藝文化的交流。

在數位藝術創作方面
由於數位內容產業具有發展知識經濟與數位經濟指標意義,除可促使傳統產業轉型為知識型產業,也是提升台灣整體產業競爭力的基礎平台。而數位創意產業是數位科技之中先進的一環,著重在以新科技作為媒介之創意思考,帶動產業轉型與升級的趨勢;並能同時促進產業重視產品設計與行銷概念之創新、經營國際化趨勢。藉由提昇數位創意產業的總產量,推廣整體數位內容產業的創意思考,打破台灣在國際化市場內只有技術加工能力的刻板形象,使台灣在全球數位內容產業領域中扮演重要角色。

數位藝術的領域至今雖無一定論,目前可將部份歸類為數位音樂、互動裝置、數位影像(CG)、數位動畫、電影、網路創作等。部分由於分類的問題仍需列入考慮,以漫畫為例,雖未完全歸類為數位產業,但其影響力將涉及動畫、遊戲、數位影像、電影各種層面的數位藝術,甚至是上述產業的基礎,因此需要給予相當的扶助。此外生化科技等異業結合之類的藝術形式更是不易分類,總之將數位藝術當成未來事業執行發展,一方面因應制定法規政策依據的操作定義,另一方面切莫將數位藝術的可能性範圍限制住。

本會數位藝術推廣計畫,將透過成立數位藝術組織、架設跨領域平台、籌畫數位藝術展演活動、數位藝術投資與行銷補助計畫等活動,將數位藝術的概念推廣至其他產業應用,使其能夠獨立創造出同時具有特色及實力的產業內容。